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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卡信息采集通知
2015/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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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做好社会保障卡信息采集

工作的通知


 
保人社字[2014]131号

 

各医疗保险参保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的规定和河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部署,我市将启动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参加市本级医疗保险人员社会保障卡信息采集工作。为确保工作顺利推进,现就做好社会保障卡信息采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我市社会保障卡建设工作以党的十八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会议精神,以社会保障卡“一卡通”为重点,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卡应用服务体系建设,促进社会保障卡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以及其他社会公共服务领域的广泛应用,实现社会保障卡跨地区业务协办的开展和通读通用,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服务。

二、重要意义

社会保障卡是由国家统一制定标准和规范、面向社会公众发行,应用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各领域的集成电路卡,是持卡人享有社会保障权益和公共就业服务权益的电子凭证,具有信息记录、信息查询、业务办理的基本功能。社会保障卡同时具有银行借记功能。通过加载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可实现参保人员就近持卡缴费和领取待遇,还可通过社保金融服务终端设备实现广泛领域的个人消费。发行社会保障卡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民生工程,是党和政府推进各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措施,惠及更多群众的重要举措,人民群众可以凭借社会保障卡更加便捷地享受社会保障待遇和就业服务,实现便民、利民、惠民的目标。

三、社会保障卡信息采集安排

根据河北省财政厅、物价局《关于调整变更职工医疗保险证IC卡工本费收费项目有关问题的通知》(冀财综[2011]25号)、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组织社会保障卡制卡信息采集的通知》(冀人社字[2011]86号)要求,结合我市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及市级社会保障卡管理系统与省厅对接、实现异地就医结算等实际情况,市局决定10月起启动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信息采集工作,以便实现社会保障卡替换医保IC卡任务目标。

1、信息采集范围。信息采集范围包括:城镇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城镇居民、灵活就业人员、学生等参加市本级医疗保险的人员。已在河北省辖区内申领过社会保障卡的人员,不在重复办理。信息采集时间为:10月上旬启动,11月底完成上报省厅制卡数据任务。

2、信息采集项目、工作步骤。采集的基本信息用于制作和发放社会保障卡,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出生日期、民族、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医保卡卡号和本人照片等信息,详见《河北省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河北省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由市人社局统一印制,各参保单位负责组织参保人领取、填表,并负责回收卡表。市人社局社会保障卡管理中心负责统一组织指导,并提供培训和技术服务。

3、组织实施、工作周期。根据人社部印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规定,社会保障卡信息采集工作由人社部门统一安排部署。各参保单位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社会保障卡信息采集工作摆到重要位置,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有计划、有步骤的实施。要合理安排在职人员、离退休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和常驻外地人员的个人信息采集顺序,保障信息采集工作顺利开展。按照单位参保人员的数量划分工作周期,完成《河北省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的发放、填写、卡表回收等项工作。50人以下的单位5天内完成;50人——200人的单位10天内完成;200人——500人的单位15天内完成;500人以上的单位20天内完成。各部门和单位要增强时间观念,倒排工作周期,确保按期完成信息采集任务。

四、其他事项

1、社会保障卡工本费为16.15元/张(包括卡片成本、洗卡费用、发卡服务费),我市首次向社会保障卡申领人发卡实行免费。

2、保定市社会保障卡管理中心办公地点位于五四中路供水总公司西侧门脸。办公电话:0312-7500153、0312-7500151

 

 

   附:1、河北省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样表)

   河北省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空表)

   2、《河北省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填表说明


  
                                      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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