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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干部使用微信“十严禁”承诺书
201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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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微信

当前,移动互联网迅猛发展,微信、微博等网络新媒体迅速普及,其既是信息交流沟通的重要平台,又是党的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阵地。作为党员干部,我承诺——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遵守党纪国法,严格执行党员干部使用微信“十严禁”:

第一条 严禁发表或转发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背中央和省委决定、歪曲党史国史军史、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

第二条 严禁泄露党和国家秘密、单位秘密。

第三条 严禁造谣传谣、发布未经证实的信息。

第四条 严禁拉帮结派、拉票贿选、搞“微关系圈”。

第五条 严禁违规接受或赠送电子红包、转账或礼券。

第六条 严禁违反规定开网店、做微商,从事营利性推销或推广活动。

第七条 严禁发布或转发有违社会公德,涉及低俗、庸俗、媚俗的各类不当内容。

第八条 严禁转发或分享存在网络安全风险的各类链接(如:病毒、木马、诈骗链接等)。

第九条 严禁将账号密码、登录终端借与他人使用。

第十条 严禁从事其他违背党纪党规、法律法规的活动。

 

承诺人:

2018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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