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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问题问责通报制度
2018/5/7
关键字:问责
为严肃学校纪律,加大对违纪典型案件的通报曝光力度,强化教育警示作用,督促我校党员干部教工严守纪律,敬业负责,特制定《保定市职教中心责任问题问责通报制度》
一、通报问题类型
1.违反《教师法》等法律法规、违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
2.违反学校纪律,造成不良影响的问题;
3.违反学校规定,造成教育教学事故,或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问题;
4.破坏学校形象,在社会上或教师中、学生中形成不良影响的问题;
5.因工作疏忽造成的问题。
二、通报问题的产生
以学校多重巡查督查制度为基础,经专题会议讨论确定检查中的典型问题,面向全体教工或师生公示通报。
三、通报问题的方式
根据发现问题的性质和影响,采取会议通报、手机短信平台通报、校内微信(QQ)群通报等不同方式,同时通报材料将存档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