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
    还没有相应信息!
保定市职教中心党员学习制度
2018/5/7
收藏此页】【关闭
关键字:学习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党员的党性,提高自身理论和综合素养,加强党员政治学习意识,推进党员的思想作风建设,增强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增强工作中的预见性和创新性,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规范党员学习程序,提升学习质量,特制定《党员学习制度》。

一、学习形式

1、党员学习采取集中学习、自学、专家(领导)辅导学习相结合的方式。

2、集中学习主要以党小组、党支部为单位。党小组学习(活动)每月一次;支部全体党员学习(活动)每季度一次。支部会议或学习由支部书记主持。

3、党员自学以个人阅读学习资料、观看新闻或教育视频等为主。结合学校教师读书要求,每年阅读2-4本好书。

4、专家(领导)辅导学习分为邀请专家讲座、学校领导党课讲座、党支部书记讲党课几种形式。学校领导讲座每季度一次;支部书记党课每年至少一次;专家讲座视需要由党总支统一组织。

二、学习内容

1、党和国家、省市重要会议精神和领导重要讲话精神;

2、《党章》、党史知识;

3、党的理论和思想;

4、党和国家重要法律法规和制度条例;

5、先进典型事例;

6、教育教学及管理业务知识。

三、学习要求

1、党总支制定年度中心组(党员)理论学习计划,力求做到计划周密、制度健全。

2、党员要切实做到思想到位、时间到位,结合个人实际,认真学习各项学习内容,有意识、自觉地指导工作实践。

3、党员学习应做好学习笔记,年终结合党性分析写出学习总结。

4、党总支不定期对党员学习情况进行检查,并通报检查结果,加强学习成果交流与辐射。

 


版权所有©保定市职教中心©制作:计算机信息中心©联系电话:0312-3027053
地址:保定市百花东路515号 邮政编码:071000
电子邮箱:bdzjzx@bdzj.com.cn

冀公网安备 13060202000950号

经营许可证号:冀ICP备1801693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