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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准则、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专项行动的实施办法
2017/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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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准则 条例

中共保定市教育局党组文件

保教党字〔2017〕58号

市直各学校、事业单位:

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按照省纪委九届二次全会的安排部署,决定在市直教育系统开展《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下简称“准则、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专项行动。根据市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准则、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市直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河北工作的重要指示,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省纪委九届二次全会和市纪委十届七次全会工作部署,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聚焦“关键少数”,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开展准则、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专项行动,严格标准、严格要求、严格问责,着力解决思想不重视、学习不深入、落实不到位的问题,督促各级党组织及党员领导干部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加快保定教育改革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市直教育系统准则、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在局党组统一领导下进行,局直属机关党委负责组织协调。局党组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局长、局党组书记徐志清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直属机关党委,市政协常委、局直属机关党委书记张国忠任办公室主任。市直各学校、事业单位也要分别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

市直各学校、事业单位党组织应当自觉承担落实准则、条例的主体责任。党办室(办公室)要发挥综合牵头作用,协助党组(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全面履行主体责任。要统筹开展学习宣传工作,利用多种媒体,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宣传,营造真学真会、真懂真用的浓厚氛围。要将准则、条例列为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作为应知应会的重要内容,组织学习培训和考试。局直属机关党委将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将准则、条例学习贯彻情况作为执纪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着力发现问题,督促抓好整改。

三、检查原则

(一)分级负责。局党组将按照工作职责的要求,在抓好局领导班子贯彻执行的同时,负责开展对各学校、事业单位相关情况的督促、检查,逐级落实,层层传导压力,确保监督检查取得实效。

(二)问题导向。要把问题导向具体化,将准则、条例的相关要求细化为能够看得见、摸得着、好检验实际效果的事项,逐项对照、检视不足,聚焦“上热下冷”、“逐级递减”、“没有入心入脑”、存在盲区禁区等问题整改,以精准检查推动准则、条例的贯彻执行。

(三)分类施策。突出抓好党员领导干部以上率下作用的发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特别是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及时汇总梳理,研究制定分类处理意见,鼓励实事求是主动发现问题、整改问题,促进准则、条例各项规定的落实。

(四)倒逼问题。建立问题发现定期通报和随机抽查核实制度,对自查自纠走过场,发现问题不报告、不整改,以及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未发挥、贯彻执行不得力的,一经发现严肃问责,并予以通报。

四、检查内容及重点

主要做到“四查四看”:

(一)查学习宣传情况。重点看是否站在政治的高度重视准则、条例的贯彻执行,是否认真开展学习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党员领导干部是否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党员干部是否真学真会、真懂真用。

(二)查健全落实各项制度情况。重点看准则、条例所明确的各项制度,如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集体领导制度、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巡察制度、党内谈话制度、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制度、问责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制度等是否已经建立健全并在工作中得到落实。

(三)查违纪违规行为处理情况。重点看是否对违反准则、条例规定的行为依据有关规定作出处理,以及处理违纪违规行为的具体数据和典型案例等。

(四)查维护党内政治生态情况。重点看是否存在理想信念不坚定,不注重理论学习,政治意识淡漠,奋斗精神缺失,甚至不信马列信鬼神、不信组织信“大师”的问题;是否存在无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七个有之”的问题;是否存在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不坚决、搞变通的问题;是否存在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是否存在党内组织生活不严肃、不经常,是否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实事求是精神,损害党的形象和群众利益的问题等。

五、方法步骤

(一)安排部署(5月-6月初)。印发关于开展准则、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细化任务分工,明确责任,传导压力,确保任务落实到岗、到人。

(二)自查自纠(6月-7月底)。各学校、事业单位党组织对照监督检查通知的内容,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查找问题和不足,分析症结原因,及时进行整改。自查自纠情况于7月31日前报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局直属机关党委)。局党组将随机抽查核实,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三)集中检查(7月底-9月上旬)。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监督检查组,对市直各学校、事业单位学习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对监督检查有关情况进行汇总,形成专题报告,经批准后向市直教育系统通报。

(四)迎接检查(8月-9月)。省、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监督检查,采取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知识测试、查阅资料、实地走访、群众测评和问卷调查等方法,对市直教育系统学习贯彻执行准则、条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通报检查结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局党组将挂账督办,限时整改,对贯彻执行准则、条例不力,整改不到位的单位严肃问责。

(五)整改提高(10月-11月)。各学校、事业单位党组织要对照准则、条例的各项要求,结合省、市、局检查组反馈情况,认真开展回头看,进一步查找不足和问题,积极整改,建章立制,把准则、条例的要求落实到各项工作之中。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学校、事业单位党组织要加强领导,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要加强组织谋划和统筹协调,扎实推动各阶段工作的深入开展;要切实加强沟通配合,落实相关责任,形成工作合力。

(二)强化宣传引导。各学校、事业单位党组织要加强宣传发动工作,利用校园网、电子显示屏、微信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掀起学习宣传、自觉遵守、深入落实准则、条例的热潮,把开展专项行动过程作为发现和解决问题的过程。

(三)强化教育监督。把开展集中学习教育与日常监督结合起来,通过随机抽查核实、接受群众反应等形式,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学习贯彻执行准则、条例情况的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重视程度不高、制度措施不落实甚至搞形式主义、弄虚作假等问题。

(四)强化工作纪律。局党组监督检查人员和各学校、事业单位党组织书记,要加强严肃工作纪律,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杜绝在监督检查专项行动中搞形式、走过场,虚以应对,对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各学校、事业单位开展准则、条例学习贯彻执行办法和自查自纠问题清单于7月31日前报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直属机关党委)。

 

中共保定市教育局党组

2017年7月31日                                    

 保定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7年7月3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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