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
    还没有相应信息!
关于开展“戴党徽、亮身份、践承诺”活动的通知
2017/10/9
收藏此页】【关闭
关键字:戴党徽 亮身份

机关各支部,市直各学校、事业单位党组织:

为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一步强化广大党员的“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引领广大党员亮明党员身份,争做合格党员,局直属机关党委决定,在市直教育系统广大党员中开展“戴党徽、亮身份、践承诺”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对象

市直学校、事业单位广大党员(含预备党员)。

二、活动内容

1.戴党徽,强党员意识。市直各学校、事业单位的广大党员在工作期间、党组织举办重大活动(如党员志愿者服务、党员集体宣誓、统一党日活动等)和其他需要佩戴党徽的场合时,要佩戴党徽,表明党员身份,树立党员意识,增强党员的荣誉感,使党员时刻处于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下,促进工作作风不断优化。

2.亮身份,比模范作用。要号召广大党员在关键时刻把党员身份亮出来、在组织生活中把党员身份亮出来、在本职岗位上把党员身份亮出来、在服务群众中把党员身份亮出来,在任何岗位、任何地方、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铭记党员身份,立足岗位、履职尽责,积极为党工作。通过设立党员公示牌、党员先锋岗等形式,激发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争当为民服务的先锋模范。

3.践承诺,为群众服务。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权利和义务,党支部要组织召开专题党小组会,组织在职党员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和岗位职责,从加强自身建设、实现工作目标、争当优秀党员教师(优秀机关工作人员)等方面,做出公开承诺,接受监督,更好地服务师生、服务群众。

三、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党徽是党的象征,是党员身份的标志。自觉佩戴党徽,是党员形象的具体反映。在市直教育系统广大党员中开展“戴党徽、亮身份、践承诺”活动,对于促进党员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提高党员意识、提升教育形象有积极作用。各学校、事业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确保活动落实到位。

2.务求实效。要积极组织开展“戴党徽、亮身份、践承诺”活动,切实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努力争创群众满意窗口、争创优质服务品牌、争创优秀服务标兵,真正使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体现到各项具体工作中。

3.营造氛围。直属机关党委将大力宣传在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对表现突出、群众威信高的优秀共产党员,予以通报表彰,大力营造全员参与的活动氛围。局直属机关党委将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通报。

附件1:党员教师承诺书(式样)

    附件2:机关党员承诺书(式样)

中共保定市教育局直属机关委员会

2017年5月15日

附件1

党员教师承诺书(式样)

 

为积极参加“四个意识”专题教育,不断增强自身“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我郑重承诺:

1、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服从组织管理,严守党的纪律,积极参加组织生活和政治理论学习,坚定理想信念,认真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

2、忠诚党的教育事业,依法执教,在教育教学活动、言行中始终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保持高度一致。

3、爱岗敬业、公平执教。热爱工作、尽职尽责,关心爱护学生,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健康发展。

4、刻苦钻研、严谨治学。带头钻研业务,积极参加教研教改活动,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改进教育教学方法,为整体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而努力。

5、谦虚谨慎、团结协作。相互学习、相互帮助,主动沟通思想,虚心听取他人意见,关心维护学校荣誉和形象,共创文明校园。主动联系学生家长,积极宣传科学的教育思想和方法。

6、廉洁从教,坚守情操。发扬奉献精神,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影响,不利用职责之便谋取私利。模范遵守社会公德,

严于律己,作风正派,以身作则,注重身教。

 

承诺人:

        年    月    日

 

附件2

机关党员承诺书(式样)

 

为积极参加“四个意识”专题教育,不断增强自身“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我郑重承诺:

1、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服从组织管理,严守党的纪律,积极参加组织生活和政治理论学习,坚定理想信念,认真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

2、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认真学习业务、依法治教,在教育教学管理、言行中始终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保持高度一致。

3、自觉维护党中央、省委、市委、局党组的各项决定,加强党性修养和锻炼,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坚持个人利益服从大局利益。

4、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断提高工作效能,创新工作思路,提高办事效率,时刻牢记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做好本职工作,为我市教育改革发展贡献力量。

5、严于律已,清正廉洁,诚实为人,正派做事,团结同志,努力营造和谐的工作环境。

 

 

承诺人:

 年   月   日

 


版权所有©保定市职教中心©制作:计算机信息中心©联系电话:0312-3027053
地址:保定市百花东路515号 邮政编码:071000
电子邮箱:bdzjzx@bdzj.com.cn

冀公网安备 13060202000950号

经营许可证号:冀ICP备1801693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