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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职三年内全面开设《心理健康》必修课
200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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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上海
上海市教委昨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建设的实施意见》,指出从2009年秋季入学开始,鼓励部分有条件的学校将《心理健康》作为必修课进行试点,争取三年内本市中等职业学校全面开设《心理健康》必修课。

上海市教委表示,从2009年秋季入学的一年级新生开始,本市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将按照教育部印发的《意见》和《通知》的精神开展教学工作:《职业生涯规划》、《职业道德与法律》、《经济政治与社会》、《哲学与人生》等四门必修课程要使用教育部指定教材,并保证课时量;鼓励部分有条件的学校将《心理健康》作为必修课进行试点,逐步积累经验,争取三年内本市中等职业学校全面开设《心理健康》必修课。

上海市教委同时要求,本市各中职校应强化德育课的实践体验环节,增加实践性教学的课时比重,一般每学期不少于两次。充分利用本市、本行业、本校奋斗历史、杰出人物成才成长等方面鲜活的事例,充分利用各类校外教育场馆、职业教育开放实训中心、校企合作实习基地等开展多种形式的德育课教学,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注重现代教育手段在教学中的运用,探索适合课程特点的多样化考核评价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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