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澳大利亚职业教育与培训体系的再认识

姜大源

( 教育部职教中心研究所, 北京100816)


关于澳大利亚的职业教育与培训体系, 多年来国内已有很多相关的介绍和报道。但是, 由于部分资料的描述或论述有些似是而非, 故总有一些疑惑在笔者脑中萦绕, 并一直未能获得清晰的图像与明确的解释。笔者有幸于2006 年11 月出访澳大利亚两周, 对维多利亚州的墨尔本皇家理工学院(RMIT University) 、高登技术教育与继续教育机构(Gordon Institute of TAFE) 、博士山技术教育与继续教育机构(Box Hill Institute of TAFE) 、柯里奥高级中学(Corio Senior College) 和州教育与培训部进行了访问和考察。通过这些实地的观察和研讨, 对涉及澳大利亚职业教育与培训的许多基本问题, 终于有了一些更准确的了解和认识。本文尝试从10 个方面加以归纳, 供职业教育的同仁们参考。

一、关于澳大利亚资格框架(AQF—Aus tralian QualificationsFramework)

澳大利亚资格框架, 不仅涉及职业教育的证书、文凭,而且涉及普通教育的证书、文凭。它涵盖并跨越高中教育和高等教育两个教育阶段的两种教育类型, 包括高中教育、职业教育与培训和高等教育三个领域, 是一种将两种不同类型的教育即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进行有效衔接与沟通的体系。这一体系是通过澳大利亚资格框架(AQF) 来实现的, 形成了一个在高中教育、职业教育与培训以及高等教育的不同教育层次之间, 以及在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不同教育类型之间实现教育和谐与教育平等的互通互认机制。这表明, 澳大利亚关于“资格”的概念, 涵盖了普通教育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的内容。可以认为, 澳大利亚资格框架在世界上堪称独树一帜, 具有极其鲜明的特色。
1.高中教育领域
这一领域的教育内容属于国际教育分类的第二阶段教育, 相当于我国高中阶段的教育。澳大利亚教育界人士认为, 学生的智力类型存在差异, 一部分学生的智力倾向为学术性( academic) 的, 而另一部分学生则为非学术性( non- academic) 的。因此, 在高中阶段要尽可能既提供普通高中教育证书—— 第二阶段高级教育资格证书( SeniorSecondary Certificate of Education) 学习, 又提供职业教育资格证书的学习, 这将有利于增强那些非学术性智力的学生接受职业教育与培训的兴趣。显然, 这里强调的是“层次中的类型”, 是教育层次中教育类型观的深刻体现。应该说, 这正是澳大利亚职业教育与培训体系中依据群体智力类型来实施不同类型教育的理性选择。以维多利亚州为例, 2005 年提供职业教育与培训的高级中学已占总数的97%。
澳大利亚在普通中学( School 或College) 提供的职业教育资格, 包括证书I 级(Certificate I) 和证书II 级(CertificateII) 两个级别。由于澳大利亚普通中学学制为6 年, 其中, 初中4 年, 高中2 年。因此, 在普通中学阶段的第11 年级和12 年级, 即相当于我国高二、高三年级的学生, 可以选择接受职业教育与培训。学习结束时, 学生通过学校评估即可获得I 级和II 级资格证书, 即职业教育证书(VET证书) 。同时, 还可以取得第二阶段的高级教育证书( 例如:维州教育证书VCE) , 相当于我国高中毕业证书。无疑, 这是一种在普通中学里进行的可获得“双证”资格的职业教育与培训, 在澳大利亚被称为“在中学的职业教育与培训”(VET in School) 。但是, 准予发证的普通中学必须同时具备注册培训机构资格(RTO—Registered Training Organization)。
因此, 高中教育领域的职业教育与培训主要由具有注册培训机构资格的普通中学实施。如果一所普通中学为非注册培训机构而要提供职业教育与培训课程的话, 则必须与具有这类资格的机构联办, 例如, 具有注册培训机构资格的普通中学、技术与继续教育机构( TAFE 机构) 、部分大学(Universities, 特别是前身为理工学院的大学) 、私立培训机构和部分企业等。
2.职业教育与培训领域
这一领域里的教育跨越高中教育与高等教育两个教育阶段。它将职业教育与培训从高中层次经本科层次延伸至研究生课程, 强调的是“类型中的层次”, 是教育类型中教育层次观的深刻体现。在这里, 职业教育作为一种类型教育, 其内在层次在这里凸显无疑。可以认为, 这是澳大利亚职业教育与培训体系中最具创新、最具活力的部分。
澳大利亚在这一领域提供的职业教育与培训所涉及的资格非常广泛, 包括I 级证书、II 级证书、III 级证书、IV级证书、文凭(Diploma) 和高级文凭(Advanced Diploma) 6个级别, 近年来在上述基础上又增加了职业教育学士(Vocational Bachelor Degree) 、职业教育研究生证书(VocationalGraduate Certificate) 和职业教育研究生文凭(VocationalGraduate Diploma) 3 个级别。后两个级别并非研究生的学位级别, 而是研究生课程的级别。
这一领域的职业教育与培训主要由政府举办的技术与继续教育机构( TAFE 机构, 长期以来被译为TAFE 学院) 和部分大学( 特别是前身为理工学院的大学) 承担。作为一种很有特点的教育制度, 在上述职业资格中设立了所谓职业教育研究生证书和职业教育研究生文凭。根据澳大利亚教育的有关规定, 学生攻读硕士研究生必须修完12门课程。在这一体系中所设立的职业教育研究生证书学习可修完其中的4 门课, 而职业教育研究生文凭学习还可再修完4 门课, 这8 门研究生课程将作为硕士课程的一部分被认可。这意味着, 技术与继续教育机构, 不仅可提供相当于我国本科的学士学习, 而且还可为毕业生打开攻读硕士学位的大门。
在这一领域可以提供职业教育与培训(VET) 的机构还有: 普通高中、私立职业教育与培训机构和企业。但是,这些机构所提供的资格教育最高只能是高级文凭教育。
3.普通高等学校领域
这一领域里的教育属于国际教育分类的第三阶段教育, 主要为高等教育, 涵盖与我国学历层次类似的专科层次、本科( 学士) 层次、硕士层次和博士层次的教育。目前,在澳大利亚, 高等教育领域里共有大学38 所, 均属于联邦政府管辖。
在这一领域里, 澳大利亚提供的资格教育包括: 文凭(Diploma) 、高级文凭(Advanced Diploma) 、学士学位(Bachelor Degree) 、研究生证书(Graduate Certificate) 、研究生文凭(GraduateDiploma) 、硕士学位(Masters Degree) 和博士学位(Doctoral Degree) 6 个级别。
其中, 前两个级别属于职业教育与培训性质, 一般情况下也在前身为理工学院的大学里实施。但是也有部分普通大学的附属学院, 例如莫纳什大学(Monash University)经济类专业也可提供IV 级证书和文凭课程; 或者是其二级学院, 例如IBT 教育机构在一些州的大学中建立的注册培训机构----二级学院, 也可提供IV 级证书或文凭课程。当然, 在普通大学里提供的其他学位( 学士即本科层次以上) 的教育则不属于职业教育与培训范畴。

二、关于技术与继续教育( TAFE)

在澳大利亚, 职业教育与培训(VET) 是一个大概念,而技术与继续教育( TAFE) 只是其中一部分。所以, 对职业教育与培训(VET) 和对技术与继续教育( TAFE) 这两个重要概念应该从两个层面给予其正确理解。
第一层面是对职业教育与培训(VET) 的理解。目前,在澳大利亚有5 类机构可以举办职业教育与培训, 或者说可以提供技术与继续教育课程, 即TAFE 课程( TAFECourse)。但是要注意, 这里说的是可以提供TAFE 性质的课程而其自身并不完全是TAFE 机构。这些职业教育与培训机构包括:
( 1) 政府举办的技术与继续教育机构( GovernmentTechnical and Further Education Institutes 简称TAFE 机构)。例如, 位于高登的技术与继续教育机构和位于墨尔本的博士山技术与继续教育机构。目前, 全澳大利亚由政府举办的这类机构共有92 所。根据澳大利亚法律, 技术与继续教育机构属于州一级管辖。
如前所述, 这种技术与继续教育机构可以提供证书( 4个级别)、文凭( 2 个级别) 、学士、研究生证书课程和研究生文凭课程的职业教育与培训, 但其可以授予的最高学位资格为职业教育学士(VET Bachelor Degree) , 而所谓研究生证书与文凭只是指研究生课程而并非学位资格。这意味着, 澳大利亚的技术与继续教育机构可以提供相当于我国高中阶段( 10~12 年级, 证书I~IV 级)、专科阶段( 文凭和高级文凭) 直到本科阶段(Vocational Bachelor Degree) 的职业教育与培训, 甚至还可提供研究生课程的学习( 可称为研究生预备阶段的学习)。
学生除了可以在部分技术与继续教育机构接受学士学位的教育以外, 已获得该技术与继续教育机构文凭或高级文凭的毕业生, 还可进入其他普通大学继续完成学士学位学习。以高登技术与继续教育学院为例, 获得高级文凭者约占学生总人数的20% , 而其中有10%结业后进入了其他普通大学继续学士学位学习。
此外, 技术与继续教育机构还提供所谓学徒教育(Apprenticeship)和学徒前教育( Pre- Apprenticeship)以及实习培训( Traineeship)。前两种培训提供的是相当于证书I~III级的职业培训, 一般从第11 年级开始,也有从10年级开始的。学徒前培训则目前刚开始实施, 主要是为未找到工作的青年提供的I 级证书职业培训。实习培训始于1984年, 原来主要针对未毕业的高中生, 后来转向20~25 岁无固定工作的青年人, 现在则主要面向30~40 岁的失业工人。实习培训也可提供证书教育, 它对于改善其职业前景有极大促进作用, 可采取全日制或部分时间制的方式进行, 但总培训时间一般不超过1年。学徒培训与实习培训的一个重要的区别在于: 企业和技术与继续教育机构在中止培训合同时, 参加学徒培训的双方必须一致同意才可以实施, 而参加实习培训的双方则可单方中止合同。
( 2) 部分大学( Some Universities) 。主要由前身为理工学院的大学提供的职业教育与培训。例如, 墨尔本皇家理工大学内设的时装与纺织学校, 就是设在大学里的提供技术与继续教育的机构( TAFE 机构) 。尽管大学属于联邦政府管辖, 但设在大学里的技术与继续教育的机构( TAFE 机构) 则由州政府管理。此外, 在大学举办的技术与继续教育课程, 必须是高中后教育, 即为12 年义务教育结束之后的教育。按照澳大利亚的国家资格框架, 它以获得IV 级证书为起点。
( 3) 部分中学( Some School or College) 。主要由具有注册培训机构资格的普通高中提供, 即中学里的职业教育,一般只提供I 级证书和II 级证书的职业教育与培训。
( 4) 私人培训机构( Private Training Providers) 。主要由具有注册培训机构资格的、私人投资的职业教育与培训机构举办。例如位于墨尔本的卡瑞克教育机构(Carrick Institutefor Education) , 就是一个著名的、以旅游酒店和餐饮为主要领域的私立职业教育与培训机构。澳大利亚现有私立教育与培训机构约1 900 家。
( 5) 为自己的员工开展培训的企业(Companies for theirown employees) 。主要由具有注册培训机构资格的企业举办。例如, 福特汽车公司就为其员工开办星级培训计划( Star Training Program) 。
这些机构传授全国认可的培训课程和颁发全国认可的资格证书的前提条件是, 其自身必须是注册培训机构(RTO) , 即必须是经过澳大利亚质量培训框架(AQTF) 认证的机构, 且每年还要接受对其资格变化所进行的严格年检。若不能通过年检, 这些机构将被取消其继续开展职业教育与培训的资格。
第二个层面, 是对技术与继续教育( TAFE) 的理解。在澳大利亚, 严格意义上的技术与继续教育只在政府办的技术与继续教育机构( Institute of TAFE) 里实施。如前所述,其他机构只能提供技术与继续教育课程( TAFE 课程) 。
综上所述, 简单地将TAFE( 技术与继续教育) 称之为学院, 是不确切的, 实际上它是对这一在世界上具有很大影响的职业教育与培训体系的称谓; 而简单地将Instituteof TAFE( 技术与继续教育机构) 称为学院, 也是不严格的, 因为学院一般属于高等教育的范畴, 而技术与继续教育机构提供的是跨越高中教育与本科教育的职业教育与培训。所以, 正确的说法, 或者说狭义地应将其称为技术与继续教育机构( TAFE 机构) ; 只有从约定俗成的意义上讲,似乎才能在广义上将其称为技术与继续教育学院( TAFE学院) 。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 在澳大利亚只有公立而没有私立的技术与继续教育机构。

三、关于新学徒制(Apprenticeship)

澳大利亚的学徒培训, 或被称为新学徒制(New Apprenticeship), 指的是一种企业与个人签订了为期4 年的雇用合同之后, 学徒除了在企业里工作以外, 雇主还要在这4年期间将学徒送到技术与继续教育机构里学习3 年的制度。这里的所谓“新”, 是为了与传统的学徒培训( 始于1927年) , 即只有企业一个培训地点而现在则有两个培训地点的学徒培训加以区分。按照这一制度, 学徒必须每周有1天, 或者在3 年内有4~8 周( 1~2 个月) 在技术与继续教育机构里学习, 其余时间在企业。学徒培训一般要求接受培训者为10 年级或以上年级的学生。学习目标是获得证书I、证书II 和证书III。
这种学习方式是一种建立在企业雇用合同基础上的培训, 在一定程度上与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有些类似。但是, 与德国最大的不同是: 第一, 在德国, 学生与企业签订的不是雇佣合同而是职业教育合同; 第二, 在德国, 企业与学校的职业教育内容在教育计划( 课程) 方面是互补的。然而, 目前在澳大利亚还没有对企业和技术与继续教育机构学徒培训的课程标准( 教学计划) 做出相应的规定, 只有在技术与继续教育机构里制定了相关的教学计划。
当前, 澳大利亚关于所谓新学徒制的提法已不多见,而代之以“学徒培训和实习培训制”。澳大利亚政府采取各种措施积极鼓励企业参加学徒培训和实习培训, 其主要措施有: 对参加学徒培训的企业给予奖金等鼓励; 使学徒培训内容成为培训包的一部分; 学徒获得的证书为全国认可; 政府给予培训企业以经费支持( 学费补助) 。目前, 仅维多利亚州就有3 万多企业参加学徒培训, 估计全澳参加学徒培训的企业有12 万家。
澳大利亚最新出现了一种所谓组合学徒培训公司(Group Training Companies) 的学徒培训形式。这类公司根据市场需要培训一定数量的学徒, 以租赁的方式出租给企业“使用”, 时间可以是一个月或者半年, 非常灵活。对于许多小型企业, 特别是手工业企业来说, 这种从组合培训公司租赁学徒的方式非常实用、非常灵活。现在, 采用这种方式培训的学徒数量已在学徒培训和实习培训领域占有10%的份额。
由此, 可以认为, 在技术与继续教育机构里进行的职业教育与培训、在普通高中进行的职业教育与培训和以企业与技术与继续教育机构合作形式开展的学徒培训、学徒前培训及实习培训这三部分, 构成了澳大利亚高中阶段职业教育与培训的主体。

四、关于培训包( Training Packages )

培训包是对从业者的技能进行认证和评估的由国家机构签署的一系列标准和资格, 其目的在于界定从业者在工作岗位上有效工作所必需的技能和知识, 但并不规定从业者接受培训的形式。
培训包一般包括三个部分的内容: 一是能力标准(Competency Standards) : 专业知识及技能的规范, 以及工作场所的应用能力; 二是评估指南(Assessment guidelines) ;三是资格(Qualifications) 。显而易见, 培训包并不等于课程, 而更多的意义在于对国家职业教育与培训统一的资格标准的规范与界定。
培训包由澳大利亚国家行业技能委员会(NationallyIndustry Skills Councils) 统一制定并颁布, 而课程则由州行业培训局( State Industry Training Boards) 开发, 被称为“授权的课程”(Accredited courses) 。企业或公司可为其雇员开发定制培训课程(Customized Training) , 其他注册培训机构(RTO) 也可为本地的行业和社区制定授权课程(AccreditedCourse) 。
至2005 年1 月, 澳大利亚已制定了81 个获国家认可的培训包, 其中9 个是针对企业的培训包。这9 个培训包是根据企业自身的特别需求而“量身定做”的。

五、关于澳大利亚质量培训框架(AQTF- Aus tralianQuality Training Framework)

澳大利亚质量培训框架是对注册培训机构进行质量认证的标准。它是由原澳大利亚国家培训署(ANTAAustralianNational Training Authority) 所属机构----国家培训质量委员会(NTQC- National Training Quality Council), 与州和地区政府以及行业合作, 于2001 年6 月8 日开发的, 其目的是建立一个稳定且高质量的职业教育与培训体系的基础。当时制定的这一质量培训框架包括两套标准: 一是注册培训机构(RTO) 的标准; 二是州与领地注册和课程授权委员会的标准( Standards for State and TerritoryRegistering/ Course Accrediting Bodies) 。2005 年7 月1 日对注册培训机构标准进行了修改, 其内容总共12 条。
(1) 高质量的培训与评估标准系统: 注册培训机构(RTO)具有一个在其所有运行范围内规划和提供高质量的培训与评估的系统( 具体内容有10 条) 。
(2) 遵循联邦、州和领地的法律和规章的要求: 注册培训机构(RTO) 应保证在其运行时遵循联邦、州和领地的法律和规章的要求, 在实施时应使之与政策和程序进行整合并可持续发展( 共3 条) 。
(3) 有效的财务管理程序: 注册培训机构(RTO) 要有一个运行有效的财务管理程序( 共4 条) 。
(4) 有效的行政管理和档案管理过程: 注册培训机构(RTO) 要有一个运行有效的行政和档案管理程序( 共3条) 。
(5) 认可其他注册培训机构(RTO) 签发的资格: 注册培训机构(RTO) 认可由其他注册培训机构(RTO) 签发的澳大利亚资格框架(AQF—Australian Qualifications Framework)规范的资格及其成绩(Statements) 报告( 共3 条) 。
(6) 机会、公平和客户服务: 注册培训机构(RTO) 运用机会和公平原则提供及时与合适的信息、建议和支持服务, 以使客户能确定并实现其目标( 共3 条) 。
(7) 注册培训机构(RTO) 成员的能力: 每一个注册培训机构(RTO) 的成员要有能力在培训、评估和客户服务中履行其职责( 共4 条) 。
(8) 注册培训机构(RTO) 评估: 注册培训机构(RTO)要满足培训包所认可内容的要求及在其注册范围内授权课程的特定目标( 共2 条) 。
(9) 学习与评估策略: 注册培训机构(RTO) 要能确定、商讨、规划和实施合适的学习和评估策略, 以满足每个客户的需要( 共4 条) 。
(10) 签发澳大利亚资格框架资格及其成绩报告: 注册培训机构(RTO) 所签发的澳大利亚资格框架的资格及其成绩报告要满足澳大利亚资格框架实施手册(AustralianQualifications Framework Implementation Handbook) 和认可的培训包与其注册范围内授权课程的要求( 共3 条) 。
(11) 使用国家以及州和领地的标志: 注册培训机构(RTO) 使用国家以及州和领地的标志要遵守有关规定( 共4 条) 。
(12) 符合道德规范的市场和广告: 注册培训机构(RTO)关于培训与评估产品及服务的市场和广告应该符合道德规范( 共5 条) 。

六、关于互认机制

澳大利亚对各种形式的先前学习或工作经历, 可采用不同的规定予以认定或折算, 主要有三种类型。
1.先前学习认定(RPL- Recognition of Prior Learning)
先前学习认定是一种对个人通过正规或非正规的教育与培训、工作经历、生活经验所获得的技能与知识予以认定的机制。例如, 在国外学习的成绩( 如在中国) 以及在企业工作的经历, 都可通过认定并折算为学习时间, 从而可减少后续学习年限。
2.学分转换办法(Credit Transfer)
学分转换是一种对各种形式的技术与继续教育的单元或模块、高中毕业证书、大学或其他培训的成绩予以认定并折算为学分的转换机制。学分转换的计算方法有8 个层级, 相当复杂。
例如, 职业教育的文凭资格可与高等教育进行学分转换。按照澳大利亚的有关教育规定, 学士学位学习需3 年。但是, 若学生已有2 年的文凭证书, 则可相当于已经完成学士学习1 年, 再读2 年即可完成学士学习; 若学生已有高级文凭证书, 则可相当于已经完成学士学习1 年半, 再读1 年半即可获学士学位。因此, 技术与继续教育机构就具有两大优点: 一是学习费比较便宜, 低于大学, 而其所获得的文凭或高级文凭可分别折算为大学学习时间, 一般为1 年或1 年半, 这就可缩短学士学习的时间; 二是学生通过职业教育与培训获得职业技能, 毕业后找到工作位置的机会比只有单纯大学学士学历者要多得多。
3.基于认定的减免( Exemption- based RPL)
这是一种建立在先前学习认定基础上而由注册培训机构(RTO) 对其先前学习、工作或生活经历进行的等值认定或高出认定, 从而可以减免后续学习时间的机制。

七、关于经费投入

1.政府举办的技术与继续教育机构和大学
在政府批准的招生编制内, 无论是技术与继续教育机构( 州政府管辖) 还是大学( 联邦政府管辖) , 其办学经费主要由政府承担( 联邦和州) 。以大学为例, 如墨尔本皇家理工学院时装与纺织学校, 接受证书IV 教育在编制内学生缴纳的学费只需860 澳元/ 年, 其余费用由政府承担; 而编制外的学费则高达11 000 澳元/ 年, 完全由个人承担。学士证书编制内的学生只需缴纳3 500 澳元/ 年的学费, 其余费用由政府承担; 而编制外的学费高达15 000 澳元/ 年, 完全由个人承担。所收取的编制外学费属于学校创收, 但是根据有关法律规定, 这笔创收费用只能再用于教育发展, 不允许用于其他目的( 例如奖金等) 。
一般来说, 在技术与继续教育机构( TAFE 机构) 的经费开支中, 国家投资占其总数的2/ 3, 机构自己创收部分占1/ 3。但是, 在技术与继续教育机构进行的学徒培训和实习培训的费用, 则主要由国家支付, 企业支付的学费不超过850 澳元/ 年。学徒只支付其中很少一部分杂费。如果学徒对缴纳这笔费用仍有困难, 还可申请国家补贴。据测算, 学徒培训3 年的总费用约为1 万澳元, 其中政府支付7 000澳元, 企业与学徒只支付3 000 澳元。学徒前培训的费用,也主要由政府负担, 个人只支付少量杂费。假如接受学徒前培训的人为失业者, 这些人还可申请减免学费。
2.私立的职业教育与培训机构对经国家质量培训框架认证而成为注册培训机构的私人培训机构, 国家给予其启动经费, 或者采取提供建筑物或设备的形式予以支持。不过, 这些机构的运行经费仍主要通过其自身创收, 例如收取学费和其他途径自行解决, 基本上是市场化运作的。此外, 澳大利亚政府还以“政府购买培训”的方式激励公立和私立机构参加职业教育与培训。如维多利亚州政府就根据需要, 从19 所技术与继续教育机构和300 家私人注册培训机构购买一些急需的紧缺人才的培训。

八、关于教师资格

从事职业教育与培训的教师, 其最低要求是获得IV级证书, 即获得与IV 级证书(Certificate IV) 同一级别中的“教师资格培训及评估IV 级证书”( TAA- Training and AssessmentIV) 。
教师的学历要求则根据各个教师的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 一部分教师具有教育学士以上的学历, 或者是读完一种专业本科后再获得一个教育学士或以上学历; 另一部分教师则具有丰富的企业工作经历并获得教师资格培训及评估证书IV( TAA IV) 。但是实际上在职业教育与培训领域, 85%以上的教师都具有学士以上的学位。

九、关于技能商店( Skills Store )

当前在全国各地广泛建立所谓“技能商店”, 是澳大利亚职业教育与培训的一个大创举。技能商店一般建立在公众聚集的地区, 例如商业中心、商店前台、销售亭以及移动商店等处。澳大利亚政府希望采取这种“无处不在”的“连锁店”方式, 与工业技能咨询师合作, 以加强工业界、社区以及教育培训提供者之间的交流, 从而扩大职业教育与培训的影响力和吸引力, 使更多公众能方便而灵活地获得接受职业教育与培训的信息。
技能商店的功能主要有: 提供有关职业教育与培训系统的平台、提供学校职业教育和生涯规划咨询、面对面地提供着眼于将来的个性化的教育与培训选择建议、帮助大龄工人接受再培训从而重新获得工作、为谋职或在职的青年人提供就业或生涯建议等, 还可为先前学习提供高诚信度的自我评估并可为注册培训机构推荐从事先前学习认可工作的人员。
目前, 仅在维多利亚州就已经建立了13 个技能商店( 4 个在大城市、9 个在地区) , 计划在2006- 2007 年再建5个、2007- 2008 年再建4 个、2008- 2009 年再建5 个。这样, 仅有360 万人口的维多利亚州不久就将有27 个技能商店。

十、关于职业教育与培训的发展前景

面对人口年龄老化、国际竞争加剧、技能短缺严重和技术工人缺乏的现状, 2006 年11 月初, 澳大利亚召开了全国性的职业教育与培训改革大会, 制定了一些新的政策和措施。基于此, 维多利亚州最近也出台了“技能行动宣言”( Skills Statement Initiatives) , 制定了新的职业教育与培训行动计划, 将在以下四个领域投资2.4 亿澳元发展职业教育与培训: 第一, 为促进青年人提早进入职业教育与培训投资约930 万澳元: 以增加技术与继续教育机构的学习位置、增加青年人接受职业教育与培训的机会、建立技术教育中心和加快实施学徒培训; 第二, 为增加提供职业教育与培训的时间投资约130 万澳元: 以优先培养适合职业教育与培训的年轻人、增加工业技能咨询师、促进商务资格现代化和帮助就业者与学徒生存; 第三, 为提高职业教育与培训的竞争力投资约940 万澳元: 以提高技术工人的技能水平、扩建专家培训中心与网络、增加技术与继续教育机构的设备投入和加强质量保障; 第四, 为制定使接受职业教育与培训更便捷的措施投资约410 万澳元: 以建立技能商店、培养着眼于未来的商务技能、促进制造业从业者的职业生涯发展、提供更多的学徒培训与实习培训、重新定义职业教育与培训、提供个性化的信息、改革国家培训包以及向公众指明职业教育与培训路径。
综上所述, 通过对澳大利亚职业教育与培训的再认识, 我们对澳大利亚职业教育与培训体系的特征与本质有了新的感知。可以认为, 澳大利亚职业教育与培训体系是目前除欧洲外的国家中最成功的一个体系, 对中国和世界职业教育与培训的发展都将产生很大的影响, 无疑也将对构建我国面向未来的职业教育体系, 具有重大的借鉴意义。

参考文献:
[1]Minister for Education und Training: TAFE CoursesDirection 2003, Knowledge & Skills Victoria, 2003.
[2]RMIT University: Fashion and Textiles, Knowledge& Skills Victoria, 05.2006.
[3]Gordon Institute of TAFE: International Student,Course Guide 2007, Geelong, 2006.
[4]Gordon Institute of TAFE: RPL- Recognition of PriorLearning,2006.
[5]Box Hill Institute of TAFE: Handbook, Knowledge &Skills Victoria, 05.2006.
[6]Department of Education und Training: Skills StatementInitiatives,11.2006.
[7]Australian National Training Authority: AustralianQuality Training Framework—— —Standards for RegisteredTraining Organization, 2005.
[8]Stewart, C.: Apprenticeships and Traineeship in Victoria,Department of Education und Training: 11.2006.




版权所有©保定职教中心   制作:保定市职教中心计算机专业部
地址:保定市百花路515号
经营许可证号:冀ICP备字021149号